为深入推进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力争做到涉校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实际,加大对非法校车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力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3月16日,民警查扣非法接送学生的三轮电动车一辆。
3月16日下午,铁骑巡逻中队民警在书院大桥巡逻时,发现一辆蓝色三轮电动车后厢安装了雨棚,而且挡得严严实实。民警将车辆拦下后检查发现,原本装货物的后车厢被车主进行了简易改造,杂乱无章地方了三四条凳子,里面还坐着几个孩子。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车主交代,这辆车是他买来不久自己改造,专门接送学生用的。民警当即对该驾驶人进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了该车且进行了处罚。
铅山交警提醒:《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由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生家长和学校一定要主动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一旦发现此类车辆搭乘中小学生和幼儿要主动报告,执法部门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朱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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