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将在每个贫困村确立一个特色产业和产品,培养一个有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17年底,全市贫困村要全部达到五有标准:村有产业、有带动企业、有合作社,贫困户有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户均新增产业收入3000元以上;2018年巩固提高,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 《意见》指出,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要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把“一村一品一主体”作为产业扶贫的主要抓手,以贫困村为单元,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文化底蕴和比较优势,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脱贫。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市场导向、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并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长久致富。 《意见》明确了具体的推进措施。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方面,要围绕产业布局和区域特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为主体谋划实施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市级组织实施八大产业扶贫工程:畜牧产业扶贫工程,在贫困村新发展养羊存栏2万只、养牛存栏500头、出栏生猪5万头、养蜂5000箱;蔬菜产业扶贫工程,新发展设施蔬菜(食用菌)2000亩;干鲜果产业扶贫工程,提质增效干水果5万亩;蚕桑产业扶贫工程,新发展桑园3000亩;小杂粮产业扶贫工程,涉及贫困户人均1亩种植面积;中药材产业扶贫工程,新发展中药材3万亩;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程,在贫困县创建200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0个高标准“农家乐”;农产品电商扶贫工程,在每县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村站点超过1000个。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确保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要把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打造具有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创新,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培育发展一批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运行,促使其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 加强产业扶贫组织创新方面,推进农业合作组织创新,将财政扶持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折股量化,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推动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经营、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贫困村持续稳定脱贫能力。抓好贫困县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探索推广“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强化科技和培训支撑方面,创新科技服务机制,支持帮扶单位结合帮扶村产业特点,与涉农各业务主管部门、贫困村建立技术服务合作,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村开展技术服务,由政府补助或帮扶单位给予相应技术服务费,建立科技人员与产业发展、收入挂钩的推广机制。优先支持贫困村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提高贫困村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的培训要实现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