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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平安榆次建设根基,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城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决定开展全区范围内房屋及人员排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照“4+N”模式,即“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网格长、公安民警(辅警)+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及人员开展排查。其中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小区由物业公司派专人协助排查,单位管理的宿舍小区由单位派专人协助排查,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分散居民区由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排查。
所有人员应按本通告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不得瞒报、谎报、不报。对提供虚假证明、阻挠登记、拒不配合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晋中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