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英、常建林、常成林、常洪林、常珈瑄、常冬珍、常建枝、常春枝、常馨支:
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解放西路54号进行建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本部门已立案查处。为查清上述案件有关事实情况,确保公平、公正,现通知你于2019年12月19日18: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五层会议室(地址:鼓楼南大街393号)协助调查及陈述、申辩:
逾期未能到我单位协助调查并提供上述资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本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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