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职)审批(核)表 - 尧都区政府网-首 页_其它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职工退休 (职 ) 审批 (核 ) 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职工办理退休(职)手续须知 一、职工退休(职)年龄 1、正常退休:职工正常退休年
职工退休 (职 ) 审批 (核 ) 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职工办理退休(职)手续须知 一、职工退休(职)年龄 1、正常退休: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 60 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 55 周岁、女生产岗 位年满 50 周岁(原为干部身份或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后从事生产岗位且退休时连续在生产岗 位工作满三年或前十年在生产岗位工作累计满五年的,按生产岗位退休) 。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 工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 10 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 9 年;从 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 8 年)的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 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 4、破产提前退休: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破产企业应将破产提前退休有关政策告 知职工。 5、退职:1998 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 满 15 年,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可办理退职手续。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退休(职)程序 1、个人申请(限于办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 、特殊工种、企业破产提 前退休及其它提前退休) ; 2 、单位公示,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职工退休公示制度的通知》 ( 晋劳社养 [2003]219 号文规定执行) ; 3、 对公示期满后无疑异或经调查核实后无误的人员, 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定 《职工退休 (职) 审批(核)表》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 ;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审批(核)后,单位将审批(核)结果通知职 工本人后,送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退休(职)类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养老保险号 参加工作时间 本人 近期 免冠 照片 本人主要工作经历 工种 (职务) 从事特殊工种情况 工种性质 从事年限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月 月 合计折算工龄 实际缴费年限 年 年 月 月 个人缴费起始时间 合计缴费年限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折算工龄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起止时间 所在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累计从事特殊工种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 我已认真阅读《职工办理退休(职)手续须知》 ,对单位公示内容无疑异,同意办理退 休(职)手续。 本人 意见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退 政 依 休 策 据 单 意 位 见 年 盖 章 月 日 主 部 意 管 门 见 年 经审核, 起办理退休(职)手续。 盖 章 月 日 年 月 人力资源社会 保 障 行 政 部门审批(核) 意 见 同志符合国家规定退休(职)条件,准予从 盖 年 章 月 日 说明:1、 “退休(职)类别”系指职工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破产提前退 休或其它原因退休; 2、实行个人缴费后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不再折算工龄, “合计折算工龄”最长不超过 5 年; 3、 “视同缴费年限”系指个人实际缴费前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4、因病提前退休(退职) 、特殊工种、企业破产提前退休、其它提前退休以及女职工原为工人身份 按管理岗位退休和原为干部身份按生产岗位退休的,本人须在“个人意见”栏签字;正常退休 的,本人可不签字; 5、 “退休政策依据” 系指职工按国发 〔1978〕 104 号文件、 国发 〔1994〕 59 号文件、 中办发 〔2000〕 11 号文件和晋政办发〔2006〕33 号等文件; 6、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档案、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部门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