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3〕35号)、《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3〕36号),取消和下放了94项行政审批项目。我市需相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项,承接行政审批项目18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附件:1.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3〕35号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3项)
2.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3〕35号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7项)
3.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3〕36号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项)
4.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3〕36号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项)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