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尧都区2019—2021年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尧都区2019—2021年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线日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2019年“一城三区”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意见》(临政办发〔2017〕24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区清洁取暖实际情况,确保我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按期完成,现制定尧都区2019—2021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尧都区清洁取暖领导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乔李镇、吴村镇和县底镇三个乡镇政府为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立项、方案设计、评审、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具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如下:
“煤改电”采暖设施购置的改造用户,每户预计13500元(包括围护结构改造预算),城乡结合部每户居民自行承担5000元,农村每户居民自行承担3000元,扣除采暖设施购置费用(财政补助)后,剩余部分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中央专项资金补助40%,地方财政补助60%。)“煤改气”
每户预计9500元(包括围护结构改造预算),城乡结合部每户居民自行承担3000元,农村每户居民自行承担2000元,扣除采暖设施购置费用(财政补助)后,剩余部分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中央专项资金补助30%,地方财政补助7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1-2016;
(一)示范期第一年(2018.5—2019.4)尧都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工作要求:
(二)示范期第二年(2019.5—2020.4)尧都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工作要求:乔李镇、吴村镇、县底镇三个乡镇改造面积达到50%。其中, 乔李镇改造面积12.115万平方米;吴村镇改造面积3.5万平方米,县底镇改造面积10.29万平方米。
(三)示范期第三年(2020.5—2021.4)尧都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工作要求:乔李镇、吴村镇、县底镇三个乡镇改造面积达到50%。其中, 乔李镇改造面积12.115万平方米;吴村镇改造面积3.5万平方米,县底镇改造面积10.29万平方米。
(一)项目资金依据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上报工程量核算单,监理单位严格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有关部门审计后进行结算。
(二)工程全部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一)乔李镇、吴村镇、县底镇作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任务落实和工程推进。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属地安全管理工作;每月15日和月底前向区清洁取暖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尧都区清洁取暖领导组负责监督、检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进度工作,指导使用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能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任务,各级党政一把手应高度重视,分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要包村包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乔李镇、吴村镇和县底镇对本辖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和质量负总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属地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相关单位要对各自工程安全和质量直接负责,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全过程,要规范施工、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使用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阳光运作。确保工程运作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积极宣传引导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性。
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坚持月报考评制度,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进行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