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政府《关于临汾市尧都区等十七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晋政函〔2012〕80号,以下简称《批复》)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要求:
一、随着我市转型跨越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建设用地需求加大等土地利用问题将更加严峻。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批复》精神,严格实施《规划》,坚持可持续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利用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强化土地集约管理,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政策,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按照省政府所批复的各县(市、区)用地指标,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三、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要求,尽快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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