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汾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于6月24日公布,根据《临汾市财政局2020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从笔试及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
(1)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届应届毕业生若在资格复审环节无法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即可。相关原件最晚在向用人单位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提供合格证;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和退伍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地点:临汾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临汾市解放西路市府街14号临汾市财政局三楼)
附:临汾市财政局2020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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