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才能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正因为如此,党中央、国务院才三令五申不准非法占用耕地。即使是建设用地,也要经过严格的报批手续。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据了解,我国某些省份每年耕地的流失竟然达到了一个中等县的规模。而许多城郊居民基本已无地可种无田可耕,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将会给国家总体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带来严重恶果。为了保护耕地,国家架设了十八亿亩基本农田的保护高压红线,加强加大了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打击力度。
尽管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非法征占农民的土地,可是全国各地非法侵占农民土地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是权利、还是利益?抑或两者皆有?
在山西临汾尧都区就出现已然占用200亩基本农田开发商铺,一个美名曰锦悦城的“国际商贸城”商业地产项目在无规划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并公开销售。此前,该项目曾被网友喻为“山西省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据了解,锦悦城项目是由临汾瑞亿商贸城有限公司斥巨资倾力建设的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城市商业综合体,占地420亩,一期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临汾市政务中心规划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锦悦城项目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通过,不可能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局曾于2011年3月14日下发了3份停工通知书。
然而时至月初,记者在现场却看到,这个违法建筑体不但未被停工拆除,而且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建筑工人正在进行外墙粉刷和内部装饰。
尽管每平方米均价超过1万元,该项目还是销售过半,销售金额达1.5亿之多。
按照国家及临汾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有规划审批项目都要备案,可记者在临汾市政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并未查到锦悦城项目的相关工程规划许可信息。
更为滑稽的是这么一个违法工程竟是由该村村支书等开发建设,曾经还是尧都区重点工程!!!
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才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造成当前大量项目违法建设的重要原因。”近几年,未批先建形成了一个高潮,这固然有个人和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但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互相推诿也难辞其咎,不作为带来的后果比乱作为更严重。
住建部法规司副司长周韬认为,“在没有取得销售资格的情况下,无论是订金、违约金、认购金,还是VIP会员费,都是在变相收取定金,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记者提醒广大购房者,如果购房者在确定房产商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就开始进行销售行为,可以携带有效的证明,如与房产商签订的定金凭证、认购协议书等到房产局投诉举报,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第二十二条规定:“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这意味着,规划调整必须遵守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中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