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组织对整改时限为2019年底和立行立改的13个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予以验收销号。其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个,为第39号整改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任务12个,分别为第1号、第6号、第14号、第16号、第20号、第24号、第25号、第30号、第34号、第35号、第37号、第38号整改任务。相关验收销号告和资料按规定报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临汾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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