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吕梁交通广播《大家都来帮》节目接到听友的问题反映,多位听友驾驶重中型货车行驶在吕梁市国道209线公里处(方山境内),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344,记3分,罚款100元)。
一天时间内有500多位听友,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直播平台反映此问题。(附部分截图)
收到听友信息后,我们于7月6日下午3点,与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咨询关于此违章的具体情况。
随后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回应,发来《吕梁市公安局实施重中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组织通告》《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传单》及关于此路段的《情况说明》和标志牌照片。(附图)
其中,一、《吕梁市公安局实施重中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组织通告》于2019年5月20日发布,显示吕梁是公安局决定从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对全市重中型货车实施靠右通行的交通组织措施。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传单》于2019年6月1日发布,对方山境内G209国道四车道路段决定实施重中型货车靠右通行组织措施,
开始实施宣传(传单、微博、微信、LED电子屏等)写明从2019年6月23日起正式开始处罚重中型货车靠右通行的违法行为。
希望司机朋友行车在路,随时随地根据交通指示标志行车,并且希望大家相互转告,以免再次违章。
如果对交通违章有疑议,可向当地交警队上级部门(公安局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