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文员4名。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没有犯罪记录;
4、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意向报考人员于8月12日-8月21日,通过网络方式报名,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电子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文员招聘”。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委托上海汇聚创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从事辅助文员工作。合同期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