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促进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廉洁齐家从政的重要措施,是防范带病提拔、提升用人质量的重要手段。
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开始啦!为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吕梁市委组织部提醒各位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四必学”、“三必问”、“三必核”。
1.报告人基本情况说明中,增加了“列入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填报对象,按实际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分别填写;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填报对象,在‘现任职务’栏中填写职务名称,‘职级’栏不填写”的内容。
“过境签、临时经停、使用出入境通行证等出入边境口岸的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也在填报范围之内。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说明中,增加了“在多个单位任职(兼职)的,应当逐一填报”的内容。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基金情况的说明中,增加了“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如股票账户资金余额自动转购的基金等”内容。
5.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说明中,去掉了“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等购买的”这句话。
投资型保险购买渠道较多,请领导干部不要按照销售机构类型,机械认定产品性质属性。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在什么公司购买的,只要是投资型保险均在填报范围之内。
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表格中,增加了“企业状态”填报项目;在说明中,增加了“不含已注销的企业”“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投资了企业,企业的相关情况应当在本事项中填报”的内容。
1.因私出国(境)证件虽交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但仍属于个人持有,需要填报。如果证件相关信息记不清楚,可以到组织(人事)部门查询后,据实填报。
3.应当填报的失效证件,需要在备注中注明“已过有效期”、“挂失宣布作废”、“换发剪角作废”等原因。
1.只要登记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不管是否实际出资、居住,均需要填报。
3.在以出售、赠予、腾退等方式处理房产的过程中,尚未完全办结产权变更手续的房产,需要填报。
4.房产面积应填报建筑面积,不能按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填写。房产地址要按照房产证、网签合同登记信息填写。
1.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基金,由他人实际出资(或操作)的,需要填报。
2.通过证券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种方式购买的凡属于基金的产品,如通过支付宝、微信零钱通等购买的基金产品,均需填报。
股票、基金应填写“报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净值,如报告日期为周一,则前一交易日为上周五。
1.凡是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型保险”、“万能型”或“分红型”等字样的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保险产品”专栏)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中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都需要填报。
2.通过保险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渠道购买的凡属于投资型保险的产品,包括以有息存款的名义吸引客户出资,但实际为购买投资型保险的,均需填报。
1. 未开展经营活动、已经停止经营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需要填报。
2.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代持股份或将身份证件借与他人以其名义投资的企业,即使未参与经营、未实际出资、未获利,也需要填报。
3. 本人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新发生因私出境情况。
6. 配偶、子女新发生移居国(境)外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满一年的情况。
7.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新发生变化情况。属于新受聘担任私营企业高级职务或者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在国(境)外从业等情况,应当在事后30日内报告。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新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岗位)发生新变化、退休,以及子女出生、升学等,在下一年度集中报告时报告。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如实准确向党组织报家事、亮家底,认真做好思想、家庭、数据和时间“四门功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