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吕梁市公安局拟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单位情况公示(hz/010
根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省公安厅《山西省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现有方山县外贸铝矾土加工厂申请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到期换证,经山西省公安厅聘用专家组评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验收、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拟对上述企业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单位资质有疑议,请及时向吕梁市公安局民爆危险物品管理支队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