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由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和考察由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兴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由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实地调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县编委会批复;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