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义交警大队深入辖区重点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7月24日21时08分许,民警在辖区大同路例行酒驾查处行动中,查获一辆晋A5***E白色奇瑞牌小型轿车,驾驶员疑似酒驾,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8.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回中队办案区。
经查,驾驶员张某,系山西省文水县开栅镇开栅村人。民警发现张某持有的C1机动车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张某给予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其驾驶证被注销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