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吕财库[2020]43号)的要求,现将吕梁市房地产管理局部门决算公示如下:
吕梁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吕梁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交易、租赁市场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负责办理房屋抵押、转让、赠予等业务,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监督、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测绘评估和住房置业担保等工作。局机关共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5名,在册21人,内设6个科室;县级职数4名,科级职数11名。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2019年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本级决算811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收入8116.5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
2019年本级支出决算957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支出9570.0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2019年决算支出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增加了8113.6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增加了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及二期公租房维修工程项目资金。
1、基本支出1567.8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488.1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79.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69万元;资本性支出3.9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079.6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69万元,主要是办公大楼运行费用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资本性支出3.9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3、项目支出8002.24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1065.87万元,其中廉租房支出957.39万元,其他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8.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93.76万元,主要是棚户区项目建设资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2.6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新元小区廉租房项目。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度比2018年度减少了797.49万元(主要是因为将自收自支人员经费纳入了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度比2018年度增加了874.61万元(主要是自收自支人员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
项目支出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7801.42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
2019年结余5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结余;项目支出结余6.70万元,主要保障性安居工程租金补贴。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保养保修费等);2019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
截止2019年底,我部门资产总计1434.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15.24万元;无形资产83.74万元;保障性住房1235.78万元。
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日常公用经费1079.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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