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战略部署,根据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在全省开展技能脱贫行动的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实际行动,市人社局与市扶贫办联合制定出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业技能培训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实施办法。 在组织申报环节中,对市、县由扶贫部门委托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目录与技能鉴定标准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在被确定为培训对象后,申报人需填写《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登记(存档)表》《忻州市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和《委托职业技能鉴定书》一式两份,并由培训机构和扶贫部门加盖公章,在领导签字后报忻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对象同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两张。 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在培训结束前由忻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考评员组织进行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将采用全省统一的试卷,执行统一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鉴定费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按初级职业资格鉴定标准的80%执行,即A类240元/人、B类160元/人、C类120元/人、D类80元/人。鉴定费用将从培训补贴资金中列支,不会另外收取。经忻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试考核合格,并按时足额缴纳鉴定费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五个工作日内为培训对象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实习记者 王君) |